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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弟子传024|有若子有

基于《论语》的孔子弟子小传

有若字子有,司马迁在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中把他排在第27位,说他比孔子小43岁。《孔子家语·七十二弟子解》把他排在第17位,说他比孔子小36岁,说他“为人强识,好古道也”。另外,根据《礼记·檀弓》的记载,“有若之丧,悼公吊焉,子游摈,由左”,可见其卒于鲁悼公在位时期。悼公为哀公之子,公元前466至公元前429年在位。

在《论语》中,有若(子有)、曾参(子舆)、冉求(子有)是仅有的三位被称为“子”的孔子弟子,但冉求(子有)被称为子,是在他人的记述中,即在《论语·雍也》第4章“子华使于齐,冉子为其母请粟”中。

据《孟子》、《史记》等记载,孔子去世后,弟子们思慕孔子,曾因有若(子有)似孔子,而群起推举其为师,并以师礼事之。但是不久,弟子们先后提出两个问题,有若(子有)皆不能回答,遂被赶下位来。

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是这样记载的:

孔子即殁,弟子思慕。有若状如孔子,弟子相与并立为师,师之如夫子时也。他日,弟子进问曰:“昔夫子当行,使弟子持雨具,已而果雨。弟子问曰:‘夫子何以知之?’夫子曰:‘诗不云乎:月离于毕,俾滂沱矣。昨暮月不宿毕乎?’他日,月宿毕,竟不雨。商瞿年长无子,其母为取室。孔子使之齐,瞿母请之。孔子曰:‘无忧,瞿年四十后当有五丈夫子。’已而果然。敢问夫子何以知此?”有若默然无以应。弟子起曰:“有子避之,此非子之座也!”

《孟子》的记载有点不同。孔子死后,卜商(子夏)、颛孙师(子张)、言偃(子游)认为有若(子有)有点像孔子,便想用尊敬孔子的礼来尊敬他,他们希望曾参(子舆)也同意。但曾参(子舆)没有同意:“不可。江、汉以濯之,秋阳以暴之,皓皓乎不可尚已!”曾子说:不行!就像曾经用江汉的水清洗过,又在夏天的太阳下曝晒过,洁白无暇。我们的老师是没有谁还能够相比的。

有若(子有)曾这样评价他的老师孔子:

岂惟民哉!麒麟之于走兽,凤凰之于飞鸟,泰山之于丘垤,河海之于行潦,类也。圣人之于民,亦类也。出于其类,拔乎其萃,自生民以来,未有盛于孔子也。(《孟子·公孙丑(上)》)

有若(子有)的言论被安排在《论语》第1篇《学而》第2章,曾参(子舆)的言论被排在第4章,因此,我们可以认为《论语》即由曾参曾参(子舆)和有若(子有)主持、他们的弟子具体编辑,是有道理的。

《论语》共记载了有若(子有)的4 次言行。

一、孝悌是为人之本

有若(子有)在其言论中,提出了“孝弟乃为人之本”的重大命题。

有子曰:“其为人也孝弟(悌),而好犯上者,鲜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。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弟(悌)也者,其为人之本与!”

(《论语·学而》1·2)

在儒家的教育系统中,对父母不孝、对兄长不敬,都是违背礼的行为。或者严重一点讲,如果有这些行为,不仅大逆不道,简直有点不是人的味道了。

有若(子有)说:“一般而言,一个孝顺父母、敬重兄长的人,是基本不可能喜好触犯在上位的(统治者、上级、长辈等等)的人的,或者说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。不喜欢犯上而喜欢作乱,这种人是不会有的。君子行事致力于根本,根本建立了,大道(仁道)也就有了。孝悌就是仁道的根本啊!”

有若(子有)认为,人们如果能够在家中对父母尽孝、对兄长敬重,那么他在外就可以对国家尽忠。忠是以孝悌为前提,孝悌以忠为目的。儒家认为,在家中实行了孝悌,就不会发生“犯上作乱”的事情,就可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定。 在过去,家以上即是国,而不是如现在的三口之家、五口之家的小家。自春秋战国以后的历代封建统治者,都继承了儒家的孝悌说,主张“以孝治天下”,对民众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产生了极大影响,也对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产生深刻影响。汉代、明代都是比较典型的“以孝治天下”的朝代。

在过去,孝悌是做人的根本,它不仅规范子女要对父母长辈尊敬、兄弟和睦,而且还要求人们对国家忠诚、对朋友仗义,与人为善。提倡和发扬孝悌精神,不仅有利于强化每个社会个体的责任感,同时也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,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。

这在当今仍然非常重要。

二、和为贵

孔子提倡“克己复礼”,那么,“礼”的作用到底是什么呢?有若(子有)用简洁的语言作了高度概括。

有子曰:“礼之用,和为贵。先王之道,斯为美。小大由之,有所不行。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。”

(《论语·学而》1·12)

有若(子有)的这一段话,大概讲了这么几层意思:

第一,礼的作用。礼的作用是什么?和为贵。和的基本意义,应当以《礼记·中庸》的记述为准较好,即“喜怒哀乐之未发,谓之中;发而皆中节,谓之和。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也;和也者,天下之达道也。致中和,天地位焉,万物育焉。”因此,“和”解释为恰到好处为好,也即中庸的意思。能够达到中庸的境界,也即我们现在所说的“和谐”,因此,也可以直接译为“和谐”。礼的作用,就是为了遇事能够做到恰到好处,使社会和谐。

第二,提出这一观点的理论依据、证据在哪里?“先王之道,斯为美。”过去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,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,可宝贵的地方就是在这里。因此,有子指出,这是一条国家、社会有效治理的基本原则,不管什么时代,都应当坚持。

第三,推行这一原则,适用的范围,以及需要注意的事情是什么?答案是“小大由之,有所不行”。大大小小的事情的处理,应当秉持这一原则,从和谐出发。但有的时候也不一定非要这么做,还是得以守礼为前提。

第四,举例说明。“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。”比如讲吧,我们处理有些事情,为和谐而和谐,不以礼来节制,不按礼的规定来执行,就违礼了,也就不可行了。

这一章的基本含义大概如此。用现在的话说,就是凡事要按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,并达到一个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但是,为了达到这样一个效果,而违反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,是不行的。

三、一切以礼义为准

有若(子有)还对信和义、恭和礼的关系进行了阐述。他说,讲信用要符合于义,符合于义的话才能实行;恭敬要符合于礼,这样才能远离耻辱。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,也就值得尊敬了。

有子曰: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;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。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。”

(《论语·学而》1·13)

在这一章里,有若(子有)是在明确“义”、“礼”两个基本的概念的基础上,讲“信”与“义”、“恭”与“礼”的关系。

在《论语》第一篇《学而》篇中,孔子、曾参(子舆)、卜商(子夏)都曾多次讲过信的问题,理政要“敬事而信”,为人要“谨而信”“主忠信”,与朋友交要“言而有信”。有子在这里说,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。”什么意思呢?就是讲信用要符合于义,这样的话才能实行、兑现。“复”是实现、兑现的意思。朱熹《集注》说:“复,践言也”。守信要服从义,守信是义的一种表现。如果不义的信,是可以不守的。比如《论语·仲由(子路)》13·20中,仲由(子路)问士,孔子说:“言必信,行必果,硁硁然小人哉!”

有若(子有)讲的第二个问题,关于“恭”和“礼”的问题。他说,恭敬要符合于礼,这样才能远离耻辱。恭敬也要恰到好处,否则,就是耻辱了。孔子说过:“巧言令色,鲜仁矣。”这种行为,是不符合礼的,是不仁的。孔子还说,“巧言令色足恭”,也是不符合礼的,也是不仁的,左丘明“耻之”,孔子也“耻之”。

总而言之,我们所做的一切,一定要符合礼的要求,进而符合义的要求。这个礼,现在来讲,就是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;而这个义,就是要符合天道地道人道的基本精神,包括礼在内。

一切违背了天道地道人道的事情,都是“不公平”的事情,是非义的。从江湖来说,路见不平一声吼,该出手时就须出手维护正义。而当君无道、国无道、天下无道的时候,必然有一批又一批仁人志士挺身而出,为国家、为民族、为人民无“求生以害仁”,而“杀身以成仁”。

而他们是应当值得纪念的。

四、百姓是国之本

哀公在位时,孔子还在世。大概是有若(子有)学成了,且有名气了,哀公直接向有若(子有)问政。

哀公问于有若曰:“年饥,用不足,如之何?”

有若对曰:“盍彻乎?”

曰:“二,吾犹不足,如之何其彻也?”

对曰:“百姓足,君孰与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与足?”

(《论语·颜渊》12·9)

彻是西周的田税制度,也就是“什税一”,即国家收取国民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税。哀公所说的“二”,就是收十分之二的税。

哀公问:“遭了饥荒,国家用度困难,怎么办?”有若(子有)回答说:“为什么不实行彻法,只抽十分之一的田税呢?”哀公说:“现在收十分之二的税,国家还不够用,收十分之一的说不是更不够用吗?”有若(子有)说:“如果百姓的用度够,您怎么会不够呢?如果百姓的用度不够,您怎么又会够呢?”

有若(子有)认为,只要百姓富足了,国家就不可能贫穷,所谓“国富民强”,或者“民强国富”。反之,如果对百姓征收过甚,这种短期行为必将使民不聊生,国家经济也就随之衰退了。

另外,根据《孟子》记载,有若(子有)认为孔子在人群中好比“麒麟之于走兽,凤凰之于飞鸟,泰山之于丘垤,河海之于行潦”,宣称“出于其类,拔乎其萃,自生民以来,未有盛于孔子也。”有若(子有)勤奋学习,看书时担心睡着而用火烧手,《荀子》说:“有子恶卧而淬掌,可谓能自忍矣,未及好也。”

有若(子有)被尊为孔门七十二贤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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